我们有幸曾经和正在为以下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 深圳讯业集团(为其在美国融资三亿美元) □ (香港)中国法律经济国际集团 □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 中国农垦商业公司 □ 香港中银集团浙兴银行 □ 中国商业联合会外联会 □ 北京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 北京电信工程局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 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香港钦鑫矿业物产有限公司 □ 北京春晖园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大观园酒店 □ 国家内贸局机关服务中心 □ 北京东洋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安部长安街办公大楼房地产建设项目法律顾问(项目金额15亿元人民币) □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院昌平新院房地产建设项目法律顾问(项目金额10亿元人民币)
本所受理的部分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 中国华润总公司房地产联营纠纷仲裁案(涉案标的3.4亿元人民币,是当时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标的数额最大的案件) □ 全国首例状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诉讼案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诉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 □ 中国华晋焦煤公司诉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存款纠纷案 □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徐州第三制药厂与中国出口商品建设基地江苏公司、徐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联营合同核资清产、利益分配纠纷上诉案(部分变更一审判决) □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河南省新密市煤炭运销公司与河南省燃料总公司联营煤炭合同纠纷再审案 □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香港中发发展公司与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 由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仲裁的香港钦鑫矿业物产有限公司与日本兼松株式会社中国部的国际货物购销合同质量纠纷案 □ 江苏铜山物资配套公司与上海海虹实业总公司联营纠纷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江苏省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因委托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浙江宁波市粮食局海曙粮油供应站因购销食油合同纠纷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标的8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省金坛市金虹实业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上海市通达房地产公司因联建合同纠纷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反担保纠纷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江苏省南京五星高能房地产公司与南京白下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南京通达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 深圳石油发展公司北京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的银行存单纠纷案 □ 台湾证券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信息早报社因《股票操作学》著作权侵权案 □ 浙江省诸暨市丰顺贸易公司与香港百利盈有限公司股权收益纠纷国际仲裁案
本所承办的部分全国、北京市首例及有重大影响的新型经济犯罪案件: □ 全国首例国债内幕交易罪案 □ 北京市首例特大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重大犯罪团伙案(涉案金额6亿元人民币) □ 北京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 北京市首例职务侵占犯罪代理被害人控告案 □ 为香港商人蔡志明“特大黄金走私案”无罪辩护案(胜诉) □ 为葡萄牙籍Paul Zhang“ 在华四千万元诈骗案”无罪辩护(胜诉, 获释回港) □ 北京市首例特大集体偷渡案 □ 建国以来北京市最大的买卖枪支案和特大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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