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主任于国宁律师与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PATRICK K.H.LAM&CO.,Solicitor)主任林健雄律师进行了诚挚的会谈沟通。双方就内地与香港以及海外律师业务的交流与发展达成广泛的一致,初步就律师业务合作范围、双方人员培训、业务推广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仅迈出了我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作的第一步,也为双方在律师业务领域更深更广地进行全面合作奠定了坚实良好的基础。 林健雄律师事务所(PATRICK K.H.LAM&CO.,Solicitor)自成立多年来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融资、合资、合作、商品代理、知识产权登记及保障等法律行动、特许经营权及授权制造及推广等安排服务,商业及公司事务,家事法例及上诉,诉讼、仲裁及调解,船务,房地产转让,遗产管理及承办等各项律师业务。 该所主任林健雄律师获得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1991年获得香港律师执业资格,后又取得英国和澳大利亚律师资格,系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所委员会委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