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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教授来所授课

   

日期:2008-09-12  阅读:3558

    2008年8月27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教授来我所,就“法律适用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进行了专题讲座,为我所组织进行的“律师的思维方式”系列讲座的第三讲。

    周旺生教授,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顾问。1989至1990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1996至1997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多次在香港和澳门作短期讲学,1995年、2003年两次被评选为北京大学十佳教师。研究领域为法理学、立法学、西方法理学研究,主要著作包括《立法学》、《立法论》、《规范性文件起草》、《法理学》、《立法:原则•制度•技术》、《立法学教程》、《当代中国立法》、《立法研究》、《法学概论》、《中国法律制度》、《地方立法质量研究》等。

    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周旺生教授从中国法制的基本态势、中国法律体系的规模与质量问题、中国法律施行的现状等方面展开讲述,指导东友人怎样从法律人的角度、运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通过对正面、侧面的完整观察来看待法律现象,树立法制观念。周教授指出,中国人的法制观念有很多误区,对法治建设过于理想化,从法律施行现状来看,中国的立法技术规则还不健全,往往会混淆法和道德的界限,规定有行为模式、没有后果模式,且含义不清。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发展史来看,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通常不超过二十年,我国从97年至今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已超过十年,但中国现行法律只有220多部,而一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就已达800部以上,中国实质的法治进程远未过半。中国的法治进程在艰难的前行,作为一个法律人任重道远。

    互动环节,周教授纠正了我所个别律师的法律思维误区,从整体的面上又转换到具体的点上对东友人进行了指导。听完周教授的讲课后,有律师说,“以前在法律实践运用中总是在仰视法律,周教授教会了我们从平视,甚至俯视的角度来看待法律,帮助我们无限扩大了一个法律人应具有的思维方式,真是受益良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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