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东友律师能更好的拥有职业思维的习惯,培养法律人的特定方法论,也为了本所长远有序的发展,我所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专家来我所做“律师的思维方式”系列讲座。2008年7月9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白建军教授来我所,就“法律的方法论”进行了专题讲座,为此系列讲座的第二讲。 白建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赴美国纽约大学客座研究、日本新泻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领域包括刑法学、法律实证分析方法、犯罪学、金融犯罪等。 白建军教授首先给大家讲述了怎样运用不典型分析法更好的发现法律资源,接着又讲述了怎样运用系统分析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最后归结成为法律的实证分析方法,即运用具有规模性的样本,将法律现象进行定量分析,该方法提倡理论的应用和操作研究,法律实施效果的测量,法律经验的归纳和“有理无数,莫谈学术”的精神。在互动环节,白建军教授就本所律师提出的关于周正龙案的定罪量刑问题与东友律师进行了交流。 经过培训,本所律师对法律实证分析的概念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充分予以应用有了系统、明晰的认识。东友人认识到,“案例是法律的细胞,是微缩的法制”,在实务操作如能活学活用法律实证分析方法,将会是受益匪浅的;同时,白建军教授温和、谦逊、睿智的学者风范也令大家深深折服,相信白教授本人的人格魅力也会令东友人在如何修炼执业风范与执业素养的这一方面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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