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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不是为了加深仇恨,而是要还原事实”,东友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沈关生老先生接受采访

   

日期:2016-01-03  阅读:721

【采访报道】
“1956年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日本战犯时,我才26岁。虽然是59年前的事了,但我依然记忆犹新。”沈老的回忆,就像用长焦镜头,把过往的一切拉到了眼前。
    集思广益研究诉讼程序
    “1956年的时候,我是最高法院的书记员,分配在刑庭工作。庭长叫贾潜,我称他贾老师,因为他教了我很多东西。”翻着一张张珍藏已久的审判日本战犯的材料,沈关生一一道来。
    作为庭长贾潜的秘书,沈关生参与了审判全过程。
    “1956年,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没有诉讼法,怎么实施具有国际意义的审判?贾潜老师安排梅汝璈和原东吴大学国际法专家李浩培来研究。几易其稿,终于制定了一套符合国际法、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情况的诉讼程序。”沈老回忆说。
    沈老翻开他保存的已经泛黄的《审理日本战犯工作总结材料》:“我们的审判程序是这样的:提起公诉——预审庭——庭前准备——正式开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休庭评议——宣读判决——闭庭。”
    “可以说,这个诉讼程序,民主、公平、严肃,经得起历史检验。”沈老的语气中透着坚定。
    战犯跪地忏悔认罪
    沈老清楚地记得,1956年6月9日开始了第一场审判,审理的是铃木启久等8名日本军职战犯。
    “出庭作证的证人都是在日本侵略时期的幸存者,他们有的九死一生,有的失去了家园和亲人……他们饱含血泪的控诉,战犯们令人发指的罪行,使法庭的气氛整日笼罩于巨大的悲愤和压抑中。”沈老说得很动容。
    证人控诉时,一些战犯跪在地上说:“我罪该万死。”“我诚恳地谢罪。”
    律师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的重大行动必须受最高司令官的指挥,被告人在关押期间有悔罪表现。
    法庭辩论结束之后,由各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激辩不同,他们几乎都跪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表示了忏悔,愿意诚恳接受法庭的正义判决。”沈老说,“这是日本战犯第一次在中国法庭上,向中国人民下跪认罪。”
    审判彰显人道精神
    3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到二十年有期徒刑,从1945年被关押算起,关押一日折抵徒刑一日。
    审判前,日本战犯都被剃了光头,他们很恐慌,感觉死刑是逃不过的。听到这一宽大的处理,战犯们十分意外,情绪激动。
    “说实话,当时还年轻的我认为他们应该杀,但后来我也明白了这样量刑的意义。”沈老说,“这就是这场正义又宽大的审判的意义所在,审判不是为了加深仇恨,而是要还原事实,让战犯认罪服法,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滔天罪行,又要让世界人民认识到战争带来的灾害,从而反对战争,维护和平。”
    沈老概括说:“我们的审判从程序上是很民主、很公平的一次审判,也是一个很正义、很严正、很宽大的审判。即使对罪行最严重的,不但没判死刑,也不判无期徒刑,全都判有期徒刑。整个审判活动是严格遵循中国法律和审判程序,以及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进行的。”
    “这种处理,表现出我国人民的伟大胸怀,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 只有战胜了的中国人民,才有这种伟大的气魄!”沈老斩钉截铁的语气中,充满了自豪。
    “参加审判日本战犯的审判长、审判员,是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后的第一代法官,他们已远行,我怀念他们。历史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沈老说着,眼睛里有泪光闪烁,“今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期望大家以史为鉴,牢记历史,激励后人,让子孙后代更加珍惜和平。”


源自:http://rmfyb.com/paper/html/2015-09/03/content_102316.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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